今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明显快于往年 投资聚焦重点领域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在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在4月1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的有关情况。
加快发行使用进度
投资聚焦重点领域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65万亿元。去年12月,财政部提前下达地方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46万亿元。3月30日,财政部向各地下达了剩余的新增专项债券限额。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介绍,今年专项债券发行进度明显快于往年。截至2022年3月末,已累计发行专项债1.25万亿元,占提前下达额度的86%;各级财政部门累计向项目单位拨付债券资金8528亿元,占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的68%。各地以重大项目为牵引,聚焦重点投向领域,带动扩大有效投资。已经发行的专项债券中,支持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4157亿元、交通基础设施2316亿元、社会事业2251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2016亿元、农林水利1004亿元、生态环保468亿元,能源、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251亿元,将对稳定宏观经济起到重要作用。
“各地安排超过1100亿元专项债券资金用作重大项目资本金,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许宏才说。
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宋其超表示,为进一步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财政部明确时限要求:对2022年3月底分配下达的额度,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对2021年12月提前下达的2022年专项债券,原则上在今年9月底前拨付使用;第二批额度尽可能在今年加快使用。
“在新增专项债券发行完成以前,预算已经安排的专项债券项目可以通过先行调度库款的办法,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债券发行以后及时归垫,决不允许出现因债券未能发行影响重大项目实施的情况。”宋其超说。
目前,各地已分两批共储备了7.1万个项目,正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抓紧将新增限额对应到符合条件的项目上,及早发挥作用。
限额分配“奖罚分明”
加力惠民生、补短板
专项债资金为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各地都想争取,限额怎么分配?
许宏才表示,中央财政下达省和省往市县分配专项债限额时,遵循4个主要原则:一是充分考虑各地区财力和债务风险水平,向财政实力强、债务风险低的省份倾斜;二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对成熟和重点项目多的地区予以倾斜,重点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大项目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三是充分体现“奖罚分明”,对违反财经纪律和资金使用进度慢的地区扣减额度,对管理好、使用快的地区予以适当奖励;四是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专项债券资金不得支持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非公益性资本项目支出。
宋其超介绍,2022年专项债券继续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九大领域,同时结合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合理扩大了三方面使用范围:一是加大惠民生、解民忧等领域投资,指导地方将城市管网建设、水利等重点领域项目作为补报重点;二是支持增后劲、上水平项目建设,主要围绕新基建等加大支持力度;三是推动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要求各地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储备,将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作为专项债券支持重点,支持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科学调剂资金
推广穿透式监测
有地方反映,专项债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造成资金的闲置和浪费。
许宏才表示,财政部已注意到这个问题,专门印发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确无专项债券资金需求或者需求少于预期,项目竣工后专项债券资金发生结余,以及专项债券违规使用按要求需要整改等情形,允许地方按程序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预算调整和预算调剂等程序。
调整后资金要优先支持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优先选择与原项目同类型同领域的项目。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严禁用于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非公益性资本支出以及经常性支出等。许宏才表示。
如何防止资金被闲置、挪用,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许宏才表示,财政部持续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严格项目审核把关,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已经纳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项目,坚决防止出现“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与此同时还全面推广穿透式监测,预计今年7月底能够实现穿透式监测全覆盖,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
许宏才介绍,财政部从今年1月起,每月将各地专项债券的发行、拨付、支出进度通报省级财政部门,并明确在分配以后年度专项债券限额时与各地实际支出进度挂钩。
许宏才表示,除上述措施之外,财政部还将持续强化包括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全覆盖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促进专项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