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推专利运用四大行动 企业购买专利超20万可获补助

14.03.2015  12:16

    记者日前从市科技局获悉,2015年至2017年,福建省将实施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包括推进企业专利运用转化、促进高校科研单位专利转移、推动专利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政银企合作等四个专项行动,力争到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转化率达75%以上,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专利转化量年均增长20%以上。

    在我省境内(计划单列市除外)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购买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职务专利技术交易额单项达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属非关联交易并实施转化的,按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企业购买技术超过200万元的,按照我省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为鼓励高校专利技术转移转化,我省将把此项业绩作为教师、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高等学校、省属以上科研单位每年转让或许可专利给省内5家以上企业,且每项专利转让或许可的合同金额达10万元以上的,按每项合同金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专利转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面,我省将依托福建虚拟研究院和海峡技术转移中心,引进境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机构及科技成果,并通过交易网络平台促进项目对接。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专利转移中介服务。专利技术转移机构居间促成且在本省转化的专利项目,按实际技术交易金额的1.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5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科技中介服务业绩显著的专利技术转移机构给予奖励。

    开展加强知识产权政银企合作专项行动。其中,2015年至201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省财政还将安排1000万元作为省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助保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记者 郑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