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利转移最高获5万元奖励

04.03.2015  10:38

  今年起,我省将力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专利转移等4大专项行动。近日,福建省发布《福建省专利运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力促经济提质增效。其中,高校、科研单位专利转移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福建省将每年支持一批企业实施专利产业化和每年奖励一批专利项目,推进全省企业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其中,在福建省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购买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职务专利技术交易额单项达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属非关联交易并实施转化的,将按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购买技术超过200万元的,则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给予补助。

  同时,力促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专利转移专项行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安排资金用于开展专利技术孵化、中试及转移等工作,将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与教师、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年度考核挂钩。高等学校、省属以上科研单位每年转让或许可专利给省内5家以上企业,且每项专利转让或许可的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按合同金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在《方案》的落实和推动下,计划到2017年,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转化率达75%以上,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专利转化量年均增长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