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近3年就业率低于60%专业将撤销

26.01.2016  09:58

  对于在近三年内平均招生不满20人,毕业生社会需求趋于饱和,对口就业率低于60%的中职专业要撤销停办。这是从福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拟新设专业和撤销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福州市教育局规定新增专业要以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为依据,规范名称设置,符合学校“一校一策”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对接地方和产业发展,鼓励开设与福州新区和“海丝”核心区、自贸区建设需求的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相对接的紧缺型专业,学校新设专业不超过2个。新开设的专业必须有经费保障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以及与专业教学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申报开设公安司法、医药卫生、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及《目录》外专业,应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开设。

  据悉,对于办学条件无改善、专业师资不足、教学质量不高、专业技能证书无法按《目录》要求取得的,以及在近三年内平均招生不满20人,毕业生社会需求趋于饱和,对口就业率低于60%的专业要撤销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