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检察院与行政执法单位实行“开门审案”

17.09.2014  03:32

 

福建检察网9月17日讯(何杨洁)为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行政案件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公正,今年以来,建宁县检察院以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试点实行行政处罚案件“开门审案”制度并取得初步成效。

为确保“开门审案”的制度的有效实施,该院牵头成立以案件审查专家组,成员中包括了县人大、政协、政府法制部门、效能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中的法律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制度在贯彻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进行研究探讨,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该制度施行以来,案件审查专家组已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当月查处的违规加工竹笋的行政处罚案件等三个较疑难案件进行了“开门审案”,成员听取了承办部门对所办理案件的处理意见后,均发表了对案件的看法。通过“开门审案”制度的实施,对行政案件处罚的公平、公正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力的遏制了行政处罚的随意性,为打造“阳光执法”的形象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