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格格鲁吉亚自贸协定生效 福建省外贸企业迎商机

05.01.2018  15:04

  记者今日从福州海关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格鲁吉亚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 “一带一路”倡议发起后我国与相关国家启动谈判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我国与欧亚地区国家商签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据介绍,中格自贸协定范围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等共17个章节,并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和环境等新议题。协定生效后,中格双方将按照关税减让清单削减关税。格鲁吉亚将对96.5%税目数共计9955个税目项下中国原产货物实行零关税,并于降税首年立即实行;中国将对93.9%税目数共计7781个税目项下格鲁吉亚原产货物实行零关税,其中7529个税目项下商品立即实行零关税,其余252个税目项下商品将在5年过渡期后实行零关税。

  近两年来,福建省与格鲁吉亚双边贸易平稳发展,贸易规模持续扩大。2017年1至11月,福建省企业与格鲁吉亚双边贸易金额1.5亿元,同比增长22%。进口商品0.3亿元,主要商品为葡萄酒;出口商品1.2亿元,主要商品为建筑材料及食品等。协定实施后,格鲁吉亚原产葡萄酒将降至零关税,而出口的建筑材料及食品亦可在格鲁吉亚进口时获得关税减免。相关外贸企业可以申领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享受关税优惠和通关便利化。(记者 陈楠)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