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率先与最高法巡回法庭实现跨域立案

15.06.2017  11:25

  记者14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13日在福建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试点,通过四级法院文件交换系统传输电子诉讼材料,实现了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法院的首例跨域立案。

  据悉,这是最高法成立六个巡回法庭以来,首次实现远程跨域立案,将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巡所处的华东地区虽然交通基础设施发达,但由于空间跨度较大,部分地区位置偏远,群众就近立案的期望十分迫切。”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此次在福建省试点跨域立案,当事人可选择福建省就近的各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办理立案事务,实现就近立案。

  据了解,第三巡回法庭远程跨域立案的全部操作均由法院人员进行,案件受理后及时反馈当事人。巡回法庭将加盖庭章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扫描,发送给收件法院打印后,当场转交当事人,正式受理案件通知书待合议庭确定后再邮寄送达。

  采取跨域立案后,第三巡回法庭对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当场立案;依法应不予立案的,委托收件法院转告当事人不予收件。对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也将及时委托收件法院要求当事人补正。

  “现阶段试点中通过远程跨域立案受理的案件,是属于三巡管辖的福建省民事、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结合已经开展的三巡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大类别案件远程接访、立案全覆盖。三巡计划到六月底,在整个巡回区实现跨域立案。”第三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李萍说。(完)

【编辑姓名:施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