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妇联联合调研组到福建调研
4月19日至20日,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率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联合调研组到厦门,调研民事审判中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等课题。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裴金佳,副市长芦江会见调研组一行。
调研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省市区三级妇联、法院和省民政厅等有关单位的代表分别召开座谈会,倾听各方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就民事审判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共同债务)、家庭暴力举证和认定、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护令发放和执行情况、保障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家庭关系等问题和民法分则亲属编编纂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还来到海沧区法院家事法庭,实地了解基层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情况。谭琳充分肯定了我省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中的探索和经验,如各级妇联与法院密切合作,共同打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司法品牌,健全拓展诉调对接机制、推进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反家暴联动等七项机制;与综治、司法、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化解婚姻家庭纠纷,试点婚姻家庭辅导,取得积极成效。
谭琳强调,在妇联改革和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下,要把维权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各级妇联与法院要进一步合作,加强联动,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不断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要拓展思路,创新机制,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要进一步发挥妇联组织的组织优势和工作优势,面向妇女群众宣传文明进步的价值观,引导妇女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洪芹,党组成员、副主席袁素玲,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段思明,厦门市委常委、海沧区委书记林文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全,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