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领生产核准证,小作坊将被取缔
05.07.2014 23:5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正在将生产量大、与当地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小作坊食品纳入目录管理,逐家发放限期办理生产加工条件核准通知书,责令限期办证。位处城区及城郊且产品已纳入当地目录的小作坊,必须在2014年10月1日前申办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逾期未办的由相关部门会同乡镇(街道)实施无证查处。
此外,还将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打击力度;加大对婴幼儿辅食、乳制品等6类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的监管力度,由监管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查处取缔。(储白珊 纪玉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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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4 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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