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法院:借钱耍赖不还谎称恋爱关系 判决借贷关系成立还本息
22.08.2014 20:26
本文来源: 法院
没写欠条讨债时遭拒
阿雨和阿德在同一家银行工作。阿雨说,从2010年4月至2011年10月间,阿德以其信用卡透支需还款为由,多次向阿雨借款,总计3万元。阿雨想,自己与阿德是同事,出于对阿德的信任,阿雨没有要求阿德出具借据。2011年11月起,阿雨多次找阿德催讨借 款并要求其补借条,刚开始阿德以各种理由拖延。令阿雨感到意外的是,阿德竟诽谤称与阿雨是男女朋友关系,争讼的款项不能算是欠款。精神受到伤害的阿雨将阿德告上法庭,要求阿德还清欠款并向其道歉。
阿德却不认同阿雨的说法。他称,自己很多年前就离婚了,与阿雨有恋爱关系,俩人 有存在经济往来。由于俩人闹矛盾分手,是他提出的分手,阿雨觉得很亏,便一直纠缠自己还钱。阿德还强调,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都有给对方花钱。因此,阿德不认为讼争的款项是欠款。
录音资料证明借贷关系
在法庭上,双方各执已见。阿雨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电话录音资料证据。去年4月19日, 她向厦门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阿雨用公证处的号码给阿德打了固定电话,在对话时,阿雨要求阿德有空的时候补张借条给她,阿德回答:“好,好。”
可阿德依然否认与阿雨的通话内容,称其听力不好,在通话中存在听力和理解方面的障碍。但法院没有采信阿德的理由。法院认定阿雨提供的录音资料能够证明与阿德存 着真实的借贷关系,最后判决,阿德返还阿雨3万元及利息。
阿雨无法就阿德对其中伤、恶意诽谤进行举证,对阿雨提出的道歉诉请,法院没有采纳。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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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2014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