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不足 东窗事发 索贿不成将面临牢狱之灾

31.07.2014  14:03

  福建新闻网泉州7月31日电(冷竹 曾桂蓉 巫凌峰)2013年7月,福建晋江一房地产公司的工程部经理陈某收受建筑承包商张某的一盒月饼及两条硬中华香烟的好处后,不仅没有答应张某尽快核算、支付其工程款,还暗示张某不会“做人”,后张某准备了2万元现金送给陈某后再次到陈某公司请求陈某帮忙,但陈某直言张某把他当成要饭的了,暗示张某给的钱太少,未答应张某的请求。后张某因要不到工程款,没钱发工资给工人,张某的工人找到陈某的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工程款。

  2014年7月24日,公司老板预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到晋江市公安局报案,经侦大队民警依法查实陈某的索贿行为后到该公司将陈某带回审查。经审查,陈某对自己向张某索贿并收受2万元现金的事情供认不讳。

  经进一步审查,另一建筑承包商黄某还于2012年至2013年年初期间,为获取更大的利益,提高工程造价,多次要求陈某在对工程预算审核时不要严格把关,并允诺事后会给陈某“好处费”。

  随后,陈某在工程预算、审核方面给黄某的建筑公司大开方便之门,黄某也如约先后分多次通过银行转账100余万元给陈某,黄某在陈某的“帮助”下,从该工程非法获利1000多万元。

  目前,陈某已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索贿罪被刑事拘留,陈某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