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电影票退票难成文化消费之痛
退张电影票有多难?电影票不能退改签理由成立吗?一些霸王条款为什么迟迟改不动?记者近日展开调查。一些专业人士建议,针对电影退票纠纷相关部门要明确“退改签”的具体规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6月12日北京青年报)
电影票退票难,一直是行业“钉子户”,这种规定不仅严重损害着消费者利益,损害着消费者的文化体验,也有失公平,是对消费者的绑架,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法规没有明确的规定。2018年9月,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发布了《关于电影票“退改签”规定的通知》,但是通知只要求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对退票具体情形并未做统一规定。导致一些影院在售票时,设计套路,玩文字游戏,比如,在付款页面设置有“退改签通知”,提醒不支持退票、不支持改签,但是提醒字体为浅灰色,不仔细看很难发现。一旦消费者申请退票就会被以“已告知不可退”拒绝。
另一方面,利益驱使。关于不能退票,有行业相关负责人解释,“影片已开播后,即便放映故障也不可退票,消费者购票钱均已向相关部门交税,如退票,会出现偷税漏税的问题,相关部门不允许”。而事实上,这一点是站不住脚的,影院向消费者退费后,如已经缴纳相应税费,影院仍可以向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也就是说,从制度层面而言,退票已经不是问题,已经交税也不能成为拒绝退票的理由。追根究底,还是出于利益考虑——退票不仅会降低电影的票房,还会影响影院其他电影的排片,这对影院收入将会造成直接影响,因此,影院才拒绝退票,退票也才成为长期以来难以撼动的潜规则。
只是这种潜规则是建立在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的,这就需要采取措施,改变这种状况,建立科学畅通和灵活的电影票退票机制。比如,如果因为观众原因不想观看,完全可以通过按照观影时间加收一定比例的手续费的方式予以退票,如果因为电影院的原因,比如,影片播放过程突然发生故障导致无法观看,影院不仅应该全额退票,甚至应该给予一定标准的赔偿,这样不仅可以维护影院利益,也能够维护消费者权益,是公平的体现。
电影是一种文化产品,观影是文化享受,电影院不能只站在市场的角度,追求利益,还应该意识到背后存在的文化意义和社会价值,打破长期以来存在的影票一经售出概不改签的“霸王”条款,畅通维权通道,降低维权成本,构建灵活的文化消费环境,这不仅是道义,更是责任。(同安文明办刘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