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妈妈交友不慎引狼入室 年幼女儿遭其强奸5年

14.08.2014  13:07

  原标题:单身妈妈交友不慎引狼入室年幼女儿遭其强奸5年

  单身母亲苏某某来到广东务工,交友不慎和一名叫贺某某的男子认识,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苏某某在务工期间无暇照看女儿,留下年幼的女儿小丽(化名)给贺某某照看,贺某某在苏某某务工期间,向小丽伸出“狼爪”将小丽强奸,时间跨度从2008年春节前至2013年11月长达五年之久。记者昨日从南海检察院了解到,贺某某涉嫌强奸罪被批准逮捕。

   11岁女孩被母亲男友强奸

  小丽出生于1997年9月14日,从小成长在一个没有父亲呵护的家庭。小丽的母亲苏某某对外一直称,自己和小丽的父亲离婚了。小丽从小就在贵州省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2008年春节前,苏某某在东莞务工的时候认识了贺某某,两人很快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并生活在一起。

  为了照顾女儿,苏某某也将年仅11岁的小丽接到东莞一起生活。苏某某每天都要务工,没有空余时间照顾小丽,就将小丽留在出租屋内,由贺某某照顾小丽。贺某某为了和小丽拉近距离,要求小丽改姓贺,以后叫贺丽。

  据小丽回忆,2008年春节前的一天,贺某某趁小丽洗澡的时候,故意用冷水泼到小丽身上,然后将小丽抱到床上擦干身上的冷水,用胁迫的方法将小丽强奸,并威胁小丽不能将强奸的事情告诉苏某某。那一年,小丽仅仅1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