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职人员:婚宴不得超25桌 婚车不得超过5辆
05.08.2014 11:47
本文来源: 福州新闻网
东南快报8月5日讯 昨日,东南快报记者从泉州市纪委了解到,泉州市委办、市政府办近日出台暂行规定,自2014年8月1日起,要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厉行节约文明举办婚丧喜庆事宜。单方举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15桌(每桌不超10人),婚嫁双方联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5桌(每桌不超10人);不得在新闻媒体做广告或庆贺;婚礼用车不得超过5辆。其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子女举办婚礼,原则上不邀请非亲戚关系的人员参加,也不参加非亲戚关系人员举办的婚礼。不得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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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两级精简议事协调机构
去年以来,福建省纪委对省纪委、监察厅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由原来的204项减少到17项。
截至目前,全省九个设区市纪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均已完成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市本级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686项减少到146项。
(东南快报记者 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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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2014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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