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不得租用未经核准车辆 用于旅游接待服务

15.05.2017  11:23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旅游局获悉,我省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切实加强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的管理,重点检查组团旅游路线是否与租用的省际、市际、县(区)际运营资质相符合,旅游车辆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等,不得租用未经核准的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

  各旅行社要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租用车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购买交通服务制度建设,应与旅游汽车运输公司签订规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应在源头上控制不安全苗头,排查安全隐患,应选择有资质和安全质量信誉优良的旅游车辆单位作为保障旅游车辆安全的前提,不得租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的汽车公司车辆用于旅游接待服务,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