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响他人的广场舞才能跳出文明范
广场舞扰民怎么办?河南许昌日前立法规定,21点后禁止跳广场舞。12月2日,许昌市举行《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其中,《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广场舞、唱歌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夏季每日21时至次日6时、冬季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以上产生噪声的文体活动。”对违规者将“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12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
这意味着,市民在晚上9点之后,就不能再跳广场舞了。近年来,广场舞扰民引发矛盾冲突在各地时有发生。作为很多市民群众都喜爱的一项运动,跳广场舞既可以健身又可以社交,本是一件好事,但如果不注意时间、场合,就会给他人带来严重的困扰。
对广场舞进行立法规范,许昌不是第一家。仅今年以来,就有多个城市出台相关法规,如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10月30日公布的《上海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都明确规定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但对广场舞时间段作出明确规定,许昌是相关立法为数不多的城市。
对于广场舞时间为何以21点为界,许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从时间上划分,比单纯地用“噪音分贝法”去管控容易操作一些。21点是早还是晚?不同地域、不同作息的人,可能有不同的判断。但以“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为前提,21点是一个相对合理的时间点。许昌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先后有11.2万余人参与网上调查问卷,说明这一时间点是征求了很多人的意见,充分尊重了公众的权利要求。
西方国家有谚语说,“你的权利止于我的鼻尖”“你可以唱歌,但不能在午夜破坏我的美梦”。意思是无论何种权利,其行使的前提是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超越了这个边界,权利便不再为权利,行为也就不再受到保护。市民群众有跳广场舞的权利,但也应尊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权利。对于绝大多数居民来说,通常在晚上9点以后就准备休息,第二天6点左右开始新一天的生活。许昌立法规定“晚9点后不准跳广场舞”,既是对广场舞爱好者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的权利的正当限制,也是对社会自由与和谐的保证。
尊重是一切文明行为的起点,是做人的基本道德。我国作为文明古国,一直享有“礼仪之邦”的美名,自古以来把尊重他人作为评价一个人是否文明的标准。“不影他人”也是一种尊重。如何满足市民喜欢健身和追求安静的不同诉求,考验着一座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只有以“不影响他人”为前提进行立法规范,广场舞才能跳出文明范。(台江区委文明办 付 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