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天小长假” 不只是人文关怀

04.07.2019  21:36

  7月1日,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激发居民消费潜能的实施意见,促进十大领域消费。政策支持部分提出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

  在这份名为《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中,江苏省提出探索“2.5天小长假”成为舆论焦点。但记者注意到,此举是作为“政策支持”出现在该份意见中的。(7月3日《新京报》)。

  事实证明,江苏尝试“2.5天小长假”并非独创,早在2015年8月4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中就鼓励弹性作息,明确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目前,已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贵州、福建、浙江和广东等10多个省份出台了鼓励2.5天休假的意见。一些行业也积极参与尝试。从实际来看,此举得到了广大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刺激消费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因而说,探索有条件的地方实施“2.5天小长假”可尝试但不宜全面复制。

  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尝试。我们当看到,行业之间、单位之间由于性质和工作内容不同,对人员和工作时间需求也大不相同。因而不能搞一刀切,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尝试显然是从实际和促进工作成效出发。值得充分肯定和支持。就现实来说,机关和一些有条件的企事业在调整和安排好工作延续性的前提下可以先行一步,实施“2.5天小长假”。而还没有具备条件的行业和单位应暂缓实施,带条件成熟后再实施。从而实现工作、休假、消费三不误,以取得预期好成效。

  选择性尝试与身份无关。也许有人会说,尝试推行这样的休假制度,是人为的制造不平等。笔者不同意这一说法,毕竟世上的事没有绝对的平等,因而要求大家作息时间都一样、福利待遇都一样显然是不现实,也根本无法实现。就说在人们眼里属于工作性质稳定,福利待遇较好的行政机关,工作性质也并非完全一致,有人可能忙一些,甚至还需要经常加班加点;有人可能较为轻松一些。福利待遇高一些低一些实属正常,大家也心知肚明,没有怨言。因此说休假作出选择性尝试主要还是以工作为重,以大局为重。大可不必斤斤计较。与其这样,倒不如都努力工作,把工作干好,为本行业本单位实行“2.5天休假”创造条件。

  尝试“2.5天小长假”当促进效益最大化。各行业、各单位实施前提是既不能影响工作,又可以通过这一方式刺激旅游和消费。同时还要做到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光建所说,一些地区和部门关于周末“2.5天假”的先行先试符合发展趋势,但怎么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落实好弹性作息制度,使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偏差,各地应予以重视。

  依笔者看,无论是否实行“2.5天小长假”的地区和单位,我们都应立足本质,干好工作,并根据自身实际安排旅游和消费。简而言之,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最后要说的是,这一新的休假制度可尝试但不宜全面复制。(泉州市文明办 陆敬平)

福建日报评论员:团结奋斗办好福建的事情
  “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文明
让文明礼让风气蔚然成风
  中国自古便被世人称为“文明古国,礼仪之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