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条例有望近日出台 打破信息孤岛是关键
有消息称,备受关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有望在近日出台。在这部酝酿了7年的行政法规中,统一登记是其最大的亮点。而在统一登记的前提下,这部法规也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
譬如,为房产税的征收奠定基础,成为房地产市场步入健康规范管理的前提。此外,尽管参与立法的专家一再解释,该条例与反腐并无直接关系,但该条例还是被寄予了成为“反腐利器”的厚望。
那么,不动产统一登记到底是怎么回事,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或变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的背后又有哪些故事?条例如果真正落地,将会面临哪些问题?本期法治周末将为您一一解读。
聚焦不动产登记条例(一)
不动产登记条例或成反腐利器
“房产在官员财产中占据极大的部分,也是腐败的重灾区之一,希望通过不动产登记和房产税等制度的联手,在未来能有效打击这类腐败行为”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杭州湾分局民警沈某遭人举报,被曝有“两个身份证”和“69套房产”,一时间引发广泛关注。
就在公安机关和纪检部门成立专门调查组对沈某进行进一步调查时,在温州市苍南县龙港镇,又出现了一名“房叔”,此前仅是龙港镇某村村支书的李某在上海竟坐拥132套房产,令人瞠目。
不断刷新纪录的“房叔”“房姐”们也在不断刺激着民众的神经,人们对反腐的期盼越来越高。即将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因涉及到“房产登记”,而被很多人视为助力于反腐的“反腐利器”。
此前有媒体报道,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已由国务院签发,定于年内颁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国土资源部原法律中心户权户籍处总登记师刘燕萍也向媒体透露,“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一关系不动产登记顶层制度的条例离正式出台越来越近了,国土部目前正在研究起草暂行条例的操作细则”。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对打击腐败起到一定的效果和作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强调,不动产登记条例也是在为征收房地产税奠定基础,未来二者间的“联手”将有效打击腐败行为。
条例将极大助力反腐
当得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即将实施的消息时,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就知道这很可能在未来刮起一轮“反腐风暴”。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官员贪腐案件被曝出,这其中房产腐败更是严重。”李成言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针对这种情况,其实从1995年开始,中央已先后颁布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多个文件,官员的财产申报范围也从简单的“收入”扩展到了官员的股票、不动产等。
但李成言坦言,目前针对官员房产的反腐效果并不明显,因为“查房反腐”的一个巨大瓶颈就在于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统一和不完善,“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显得尤为必要”。
事实上,国家要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已酝酿多年。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颁行的物权法中,就已明确规定了要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
而直到2014年8月1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才公布了共6章30条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了意见。
历经多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这只“楼上的靴子”最终确定落地,盼望许久的人们也立即对其冠以了“反腐利器”这样显眼的标签,并寄予厚望。
然而,一些业内专家却多次提醒民众应“理性看待”。
参与条例草案起草的知名物权法专家孙宪忠就曾多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不动产登记条例最大的作用是实现统一登记,保护产权及交易安全,而并非意在反腐。
对此,任建明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也坦陈,反腐确实并非不动产登记条例出台的主要目的。但他强调,以往出现的大量“房产腐败”案件,就是因官员房产信息不公开、不透明所致。
“在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和不动产公开查询管理系统等建立后,将有助于摸清官员不动产的真实情况,以及发现那些多占多用、占而不用和不正当交易等房产问题,客观上将对发现和打击官员腐败产生极大助力。”任建明说。
打破信息孤岛是关键
“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出台对那些拥有多套房产的官员是一种威慑。”任建明预测,条例正式落地后,不少官员可能会有“抛房”等动作。
现实似乎也正如任建明预测的那样。
“最近我们不少人都在关注和讨论不动产登记的消息。”北京市大兴区某政府官员李林(化名)向法治周末记者直言,目前不动产登记条例在官员系统内部有着极高的“关注度”,一些官员甚至已经开始考虑“趁早”出售手中的部分房产。
对于不动产登记,官员们有着自己的“担心”。
李林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在他身边,手中握有三套以上住房的官员不在少数,虽然这些房产并非民众所想的是“贪污所得”,可能有父母过世后留下的房产或早期单位分得的房产等,但随着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官员名下的全部房产被登记,在当前社会舆论下,很可能因此带来解释财产来源等不必要的麻烦,进而影响仕途。因此,官员们目前普遍存在“多一套还不如少一套”的心理。
在任建明看来,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官员们的这种“吐房”心理已经说明了不动产登记对贪腐起到的威慑作用,但要想真正使其发挥反腐功效,还需要制度的完善和各部门的合理利用。
参与条例起草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曾向媒体表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查询作出的规定,对不动产登记信息,并非随意查询,出于隐私等考虑,必须是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等才可以。
有观点认为,此规定将使不动产登记条例的反腐效果大打折扣。
任建明则有不同的看法。
他认为,虽然普通民众无法随意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但纪检监察部门等机关在办案时则可依照法律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与案件等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这无疑会对处理贪腐案件和寻找线索提供极大的便利。
“不动产登记将此前庞杂分散的不动产系统整合成一个统一平台,针对反腐,不再需要各地搜集线索,只要通过一个平台就可以查询某一特定个人名下的全部不动产,这是极大的优势。”任建明强调,信息登记的全面和真实性是保证其反腐效果的前提。
2010年以来,中央一直在推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但李林坦言,这其中不乏瞒报、虚假登记等情况。
李林举例称,比如一个贪污官员拥有多套房产,他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房产登记到自己的亲戚名下来逃避追查,虽然这样也有可能面临房产被“易主”的危险,但相比被调查风险要小很多。
对此,李成言指出,一方面相关部门在登记时应做好核实工作,避免出现官员漏报、瞒报的情况;同时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应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相联结,通过信息并轨对照核查官员财产申报是否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