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征民意 触及部门实际利益

31.07.2014  12:32

  市民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进行房产登记。(资料图片)图/CFP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确定适时发布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不动产登记条例

  国务院已讨论征求意见稿

  会议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会议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会议决定,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此外,会议还指出,保就业是政府重要职责,也是区间调控必须确保的民生“下限”。通过科学的抽样调查,采集失业率数据,可以更好监测就业状况,引导更加注重有就业的增长。经过几年探索,目前我国发布使用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的条件已具备。会议确定,扩大调查失业率统计范围,由统计部门依法适时发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数据,以更加全面动态反映失业情况,为促进比较充分的就业提供支持。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