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今年全力推动不动产登记 小产权房不予登记

27.02.2015  10:41

    自3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作为物权归属根据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主要内容,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本26日正式对外公布。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26日表示,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内在要求。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证书记载事项应当与登记簿一致。登记簿是不动产登记核心载体,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权利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意义重大。

    记者从权威渠道独家获悉,不动产登记工作将在厦门、成都、青岛、广州、杭州、济南、武汉等15个城市提前开展,也就是说这些城市居民的“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证件设计初稿已出炉,并已在国务院内部征求了中央编办、财政部等八部委意见。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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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将设统一窗口

    受理申请颁发证书

    今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施行。按照工作计划,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将在今年全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细化我市具体实施意见,重点做好登记职责机构整合,筹备组建隶属于市国土房产局的市不动产登记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同时制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衔接方案,完成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移交和系统对接,努力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为方便市民,我市将设立统一窗口,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并颁发统一证书,逐步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

    (记者 张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