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试点不动产登记 不同产业用地出让年限或不同

07.08.2014  10:12

  我省2014年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日前出台,重点内容之一是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探索被征地农民多元安置政策,推动安置变安居,并力争年底前出台完善后的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今年的征地制度改革推进两方面工作,即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探索被征地农民多元安置政策,履行告知、确认、听证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以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方案还要求建设用地一经批准,依法可以公开的批复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就由相应发文(报批)单位上网公布。

  方案提出,我省将拟定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组建方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

  我省将梳理评估土地、房屋、林权、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提出“立、改、废”的意见和建议,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本原则,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

  同时,我省还将开展农村地籍调查,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方案还就完善土地出让制度、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创新耕地保护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思路,如开发土地出让管理业务应用系统,在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龙海市进行试点运行,年底前在全省全面推开;探索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限政策,防止因企业破产倒闭、停歇业或低效产出而长期闲置土地或厂房的现象,减少政府土地收储难度和成本;研究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建立基本农田异地补划补偿激励机制,落实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开发的政策,调动耕地后备资源相对富裕地区基本农田保护的积极性;研究提高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方案。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实习生 柯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