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首颁发 今起提供登记服务

09.11.2015  13:59

  昨日上午,东城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揭牌,北京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有了主人。今天起,全市16个区县全面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市民新申请办理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本”,而是不动产权证书。

  昨天上午,在东城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登记大厅,北京天街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郝女士从副市长陈刚手中接过了北京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3月1日,国家不动产登记制度正式实施。此前,全国曾有其他省在其个别市县发放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而此次北京从今天起在全部16个区县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是全国各省市区中,首个全域范围内向社会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

  郝女士说,其公司办理的是变更登记,“以往要办土地、房屋两头,有时候碰到个周末耽搁,一共办下来就得两周。现在土地和房屋都在一起办了,更方便。

  记者翻看新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封面和现有的房产证很像,红色背景上印着国徽,下方印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字样,背面有激光防伪标志。内页记载的主要内容则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等内容。

  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称,原来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但原来依法颁发的各证继续长期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就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才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利证书。

  【新增便民措施】

  ●丢了不用花钱登报

  《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遗失声明不需登报,只需免费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就能予以补发。具体程序可登录市国土局官方网站查询。

  ●残疾人可预约上门服务。

  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开通了绿色通道及预约上门服务。可享受绿色通道的有:70岁以上老人、怀孕5个月以上孕妇、行走不便的残疾人及现役军人。对于确实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或重病人等特殊群体,可通过预约提供上门服务。

  【原有便民措施继续执行】

  ●已办理预售的新建商品房,购房人可自行办理所购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动产赠与的,赠与合同无需公证。

  ●购房人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的,无需提供专项维修资金交纳证明。

  ●房改房遗失补证无需原售房单位出具证明。

  ●业务办理进度可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www.bjgtj.gov.cn/),办结后短信通知领取证书或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加密。权利人可自愿申请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加载密码,有效防范盗卖不动产。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 周岗峰)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