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前下达一批学生资助资金 涉三类计6781余万元

17.01.2018  14:41

  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为确保春季开学后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日前一批学生资助资金已提前下达。这其中包括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少数民族中学生助学金,共计6781余万元。

  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方面,根据 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统计,省财政厅提前下达各市、县(区) 2018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4706万元,督促所辖学校做好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一办卡、集中支付等工作,及时足额将本年度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在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方面,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足额领取助学金,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县(区)2016-2017学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提前下达2018年国家助学金预算1654万元,预计惠及学生17726人。

  在少数民族中学生助学金方面,省财政厅下达2017-2018学年少数民族中学生助学金省级专项补助资金421.52万元,按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每生每年1600元标准,对5所民族中学进行专项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区)按照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的分担比例安排。

  这五所民族中学分别是:福建省漳平第二中学、宁化县民族学校、永安市民族中学、顺昌县民族中学。(记者 林先昌)

【责任编辑: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