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

11.04.2016  12:13

  莆田网讯 记者昨获悉,为降低人力成本,支持企业发展,根据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日前发出《关于阶段性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决定阶段性下调莆田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具体是:

  单位缴费费率从7.3%下调为6%

  下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单位缴费费率从7.3%下调为6%(其中基本医疗保险为5.7%;大额医疗费用补充医疗保险为0.3%),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

  下调时段为1年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下调时间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下调时段为1年。

  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期间,参保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按调整前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补缴。(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