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租车下月起错时错峰交接班 晚高峰打车难有望缓解

08.01.2015  11:48

  来自市交通委的消息,为缓解市民晚高峰打车难问题,从下月开始,泉州全市出租汽车将实行错时错峰限号交接班制度,按照冬夏时令和车牌尾数单双号错时错峰交接。

  令——晚高峰一小时内严禁交接班

  根据市交通委《关于规范出租汽车交接班制度的通知》,错时错峰交接班制度从2015年2月1日起实行。具体为:

  夏季时间,即每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18:00—19:00禁止交接班。车牌号尾数为单号的,逢单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8:00前,逢双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9:00后;车牌号尾数为双号的,逢单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9:00后,逢双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8:00前。

  冬季时间,即每年10月1日起至次年5月31日,出租汽车驾驶员在17:30—18:30禁止交接班。车牌号尾数为单号的,逢单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7:30前,逢双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8:30后;车牌号尾数为双号的,逢单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8:30后,逢双月份交接班时间为每天17:30前。

  查——以交接班为拒载借口不好用啦

  除了错时错峰交接,为市民高峰出行尽可能多提供车源以外,交通运输部门还对出租车规范交接班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通知,凡交接班期间,驾驶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交接班标志,统一将交接班牌放置在仪表台右侧明显位置。使用车载显示屏或LED电子顶灯的,应统一显示“回场”或“停运”标识。

  市交通委出租车科负责人介绍,如果未放置交接班牌、未显示“回场”或“停运”标识和禁止交接班时间交接班,驾驶员仍以交接班为由拒载乘客的,一律按拒载处理。这意味着,晚高峰前后,出租车驾驶员因为怕市区堵车而以交接班为借口拒载的情形,也有望得到遏制和惩处了。(记者 孙灿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