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再下放2项行政许可事项
08.01.2016 18:02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下许可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5〕488 号),我厅再下放2项行政许可事项:一是将“设立拍卖企业及其分公司审批”下放至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主管部门;二是将省属企业加工贸易业务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省级仅保留“加工贸易进出口商品省级审批目录”内的项目审批。调整后我厅保留省级行政许可事项8项。
省政府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市、县(区)的沟通联系,制定配套措施,加强指导培训,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衔接工作原则上应在通知印发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文来源: 商务之窗
08.01.2016 18:02
故
事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加快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口岸办)积极服务和促进外贸发展,商务之窗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首席专家一行来我厅调研
为做好“十四五”服务业、服务贸易规划研究,商务之窗
厅领导会见马中总商会总会长陈友信一行
9月26日下午,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