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法院:欠下巨债无力还 冒充狱警去诈骗
01.08.2014 15:40
本文来源: 法院
十年前曾因诈骗入狱
被告人翁某钦,现年41岁,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人。2001年,正值青壮年的翁某钦花钱大手大脚,在工厂打工的工资根本不够自己挥霍,于是以办理出国务工手续为由骗取李某忠人民币14000元,骗取林某霞人民币23787元,后把赃款挥霍一空,无法追回。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法院审理,翁某钦以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没钱还债“跑路”扮警察
出狱后的翁某钦曾一度想改过自新,然而日子一久,翁某钦又染上赌博的恶习,欠下巨额债务。2012年年初,由于没钱还债,翁某钦带上情人朱某“跑路”,离开老家涵江庄边,居住在莆田市区,出入自称“翁建新”。
“跑路”的日子里,翁某钦经常到莆田市区北市场附近的一家“建华棋牌室”里面打麻将,并且自称是莆田市第二看守所警察,还经常穿一身警察作训服出现。为博得众人的信任,翁某钦还编造了诸多关于自己的情况,包括情人曾在市农行上班,后因超生被辞退,自己在三紫花园有房等等。
借钱容易初尝“甜头”
有一次,翁某钦在该棋牌室内打麻将把身上的钱都输光了,正打算回家,该棋牌室的老板娘陈某却主动问他要不要钱,之后借给他五百元。这件事情之后,翁某钦初尝“甜头”,觉得有了警察这个身份,向别人借钱容易多了,于是暗自决定以后都借“警察”身份四处借钱,有钱就还,没钱就“跑路”,反正所有关于自己的信息都是假的。
诈骗牌友屡试不爽
在接下来的将近一年时间里,翁某钦以各种理由向众多牌友借钱周转,以帮忙找工作、“办事”等为由不断诈骗钱财。
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间,被告人翁某钦以买车手头资金周转不了、工作调动需花钱等理由骗取被害人“建华棋牌室”老板娘陈某共计人民币62000元。2012年10月至12月间,翁某钦以自己出车祸、亲戚生病需花钱、帮忙安排工作需花钱送领导、等为由,骗取被害人陈某贞、安某新、陈某鹏等5人的75200元。
期间,翁某钦还自称可以为林某美办理信用额度为8万的信用卡,向林某美索取2000元及两套茶具,结果因没有办出信用卡,翁某钦还拿了一张没钱的建行储蓄卡搪塞林某美。2013年1月,牌友陈某芬想让翁某钦帮忙,将自己的一个在押犯亲戚从苏州监狱调动到莆田监狱,翁某钦就以需要疏通关系为由骗取陈某芬35000元。
再次“跑路”终被抓
在骗取了十七万多人民币后,翁某钦自知骗局就快要被拆穿了,遂赶紧再次“跑路”离开莆田市区,到涵江码头“依梦来”服装厂附近开了一间“我家厨房”饭店。
被骗牌友们聚在一起聊天,才发现翁某钦都有向他们借钱,经各方打听才得知他根本不叫“翁某新”,遂怀疑被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民警于2013年6月7日在涵江码头“我家厨房”饭店内将翁某钦抓获。
荔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翁某钦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退出违法所得款人民币十七万三千二百元。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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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2014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