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下发通知 学校所有电梯都要大排查

20.09.2014  10:59

  9月20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林芹)9月16日至23日是“电梯安全周”,昨日,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电梯安全管理,立即对辖区、学校所有电梯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杜绝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学校一要认真做好电梯的排查摸底工作,重点对电梯的审批许可、安装使用、安全运行、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情况逐一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二要严格电梯安全隐患督查整治,重点检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建立“一梯一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要立即停止使用,迅速整改。对投入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电梯要提请当地质监部门进行安全性能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及时整改。《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制度、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管理及操作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和应急救援制度等。有安装使用电梯的学校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专门从事电梯安全监管、日常巡查、档案管理、信息报告、组织救援和维护保养等工作;要加强电梯安全教育与岗位培训,让师生员工了解掌握电梯安全常识及救援知识,提高他们的安防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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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拉网式排查学校电梯安全隐患

  东快讯(记者齐榕)9月16日至23日是“电梯安全周”,东南快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省教育厅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加强学校电梯安全管理,立即对辖区、学校所有电梯进行“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杜绝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学校要做好电梯的排查摸底工作,重点对电梯的审批许可、安装使用、安全运行、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情况逐一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严格电梯安全隐患督查整治,重点检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日常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建立“一梯一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要立即停止使用,迅速整改,对投入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电梯要提请当地质监部门进行安全性能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及时整改。

  按照规定,高校要配齐配强电梯管理人员,有安装使用电梯的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专门从事电梯安全监管、日常巡查、档案管理、信息报告、组织救援和维护保养等工作;要加强电梯安全教育与岗位培训,让师生员工了解掌握电梯安全常识及救援知识,提高他们的安防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