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委、市政府下发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29.10.2014  12:19

      近日,永安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各级各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要通过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排查纠纷“零放过”,分析研判“零失误”,妥善处理“零恶化”,把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发挥到更佳状态,实现“四无”村居(社区)80%  ,民间纠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5%以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意见》要求,要全面推进永安市人民调解工作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基层基础设施、工作制度与工作运作机制的规范化建设。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委会和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建设。

      《意见》强调,要根据永安市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完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将人民调解“三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制定人民调解员“一案一补”、“以奖代补”的实施办法并落实。要求各部门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程,纳入年度考核,严格落实激励和责任查究制度,切实研究好、部署好、组织好、实施好各部门人民调解工作。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