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福建省CPI同比上涨1.9% 食品类拉动CPI上涨0.7个百分点

11.08.2015  15:01

    新华网福州8月11日电 来自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的数据:7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9%,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八大类呈“七升一降”。

    其中,城市上涨1.9%,农村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7%。新涨价因素影响1.5个百分点,上年“翘尾”因素影响0.4个百分点。

    八大类呈“七升一降”:食品类上涨2.1%、烟酒及用品类上涨3.6%、衣着类上涨3.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1%、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5.0%、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7%、居住类上涨1.6%;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1%。值得关注的是,食品类拉动全省CPI上涨0.7个百分点。

    7月份,全省CPI环比上涨0.2%。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2%;消费品价格持平,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9%。

    1-7月平均,全省CPI同比上涨1.7%。其中:城市和农村均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9%。八大类呈“七升一降”:食品类上涨2.1%、烟酒及用品类上涨1.1%、衣着类上涨4.2%、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3.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0%、居住类上涨1.3%;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6%。食品类拉动全省CPI上涨0.7个百分点。(刘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