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将复制35项"上海经验" 23项已落地

05.03.2015  20:51

 

繁忙的海沧远海码头。(记者 郑晓东 摄)

    《厦门市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正式公布

    《厦门市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近日公布,《方案》公开了厦门市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具体做法,共有35项改革试点经验。记者昨日从厦门市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获悉,这35项经验已有23项在厦门成功落地。

    35项改革事项 涵盖五大领域

    记者看到,在《方案》附件中的“改革任务分工表”里,35项改革事项主要涵盖了投资管理领域、贸易便利化领域、金融领域、服务业开放领域和事中事后监管五大领域,以及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表格中,各改革事项按照责任单位被一一“领走”,进展情况、预期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情况说明也一目了然。记者了解到,这些事项将在6月底前分类推进,同时与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结合了起来,保证在自贸试验区挂牌后全面实施,早见成效。

    记者注意到,在备受关注的金融领域内,推动个人其他经常项下的人民币结算业务也提上日程,这一业务的开展将有助于进一步便利和活跃境内居民个人的涉外人民币交易,为未来逐步放开个人资本项下的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业务做好铺垫。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业务,则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合理安排外汇与人民币资金,节约资金成本。

    各项改革试点经验 细化梳理分类推进

    “分工表将落实情况悉数汇总,就是让各单位明确工作目标,深刻认识上海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的重要性,以开放促改革,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释放改革红利。”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按照时间安排,目前各项工作仍处在推广阶段。工作人员表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各项改革试点经验进行细化梳理,分类推进。

    对放宽准入、简化手续类项目,要宣传普及有关政策和办理流程;对体系建设、制度建立类项目,要适时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试行;对目前推广条件暂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广实施,同时要对推广情况进行跟踪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