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受理“民告官”案件增长近八成
本报上海6月1日电 (记者郝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于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行政案件数量显著增长,截至今年4月30日,上海法院共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9877件,同比上升78.8%;一审行政案件基本涵盖了全市各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明显增长,但在整体案件中比例仍然偏低。 据上海市高院行政庭庭长曹洁介绍,2015年,上海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基本涵盖了全市各行政执法领域,其中行政案件数量前五位的是: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公安、规划和土地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管理等五个领域,占全市一审行政案件总数的51%。 面对收案数量大幅上升,上海法院多措并举,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一方面,对法律关系简单、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行政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另一方面,加大对征地拆迁、劳动保障及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涉民生案件的协调和解力度。”上海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说。 此外,上海法院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对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又不具备协调和解条件的,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据统计,2015年,上海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382件,行政机关败诉247件,败诉率为4.6%,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败诉的行政机关包括市级行政机关、区(县)级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 “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被诉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主要证据不足等几个方面。如在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中,个别行政机关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个别行政机关未履行或超期履行答复义务等。”曹洁说。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上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明显增加。2015年,在全市法院审结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明显增加,共有759件,同比上升67.2%。但相较于急剧增长的案件量,其应诉率仍然偏低。2015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5%,较2014年的9.1%增加0.4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