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员调解室

12.04.2017  11:06
  昨日,上杭县法院携手县司法局,设立人民调解员调解室并在诉讼服务中心举行揭牌仪式,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正式走进法院,架起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桥梁。

  据了解,该调解室由县司法局选派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常驻人民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法院选派法官配合调解并进行业务指导。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县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律师、退休法官、司法局退休干部等组成,专业知识扎实,调解经验丰富。

  对于前来法院要求立案的婚姻家庭、相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医疗纠纷及道路交通事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等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纠纷,由人民调解先进行“过滤”,征求当事人意见后流转至调解室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确认,可强制执行,不收取诉讼费。调解不成功的,法院将及时予以立案。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