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法院:不服行政拘留村民状告公安 驳回原告诉求警方胜诉
26.11.2014 10:32
本文来源: 法院
今年3月25日,上杭县蛟洋镇的杨某与本村村民林某因菜地归属权发生争执,随后双方发生相互推打。5月7日,上杭县公安局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被处罚人杨某不服,于5月20日向龙岩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7月14日,龙岩市公安局作出维持上杭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复议决定。
7月18日,杨某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上杭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9月29日,上杭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上杭县公安局袁建阳副局长作为行政首长和法制大队副大队长傅文辉一起出庭应诉。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综合辩论。经过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环节,历时近三个小时的庭审顺利结束。
11月17日,上杭县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杨某的诉讼请求,维持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 来源:法制今报 责任编辑:曾还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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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4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