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大病医保将实行“三保合一”

29.11.2016  15:12

报销比例提高至90%千万资金保障全覆盖

  24日,上杭县正式出台《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均衡化实施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该县正式实行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即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农村居民医保)均衡化,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商业补充保险报销比例同等待遇。据悉,这是全省首个大病“三保合一”方案。
  根据《方案》,上杭县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实施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大病保险支付的起付标准为1.5万元。当参保人员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超过起付线的部分转入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90%,报销标准为参保人员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报销后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今后该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将随市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政策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据测算,该县2017年将为此支付资金985万元。
  “大病医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将在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按季度直接支付给参保人员。”上杭县医保中心负责人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部分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既减少了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麻烦,又使报销程序更加快捷、方便。
  近年来,上杭县坚持将90%以上的新增财力用于民生事业建设。该县在推进精准脱贫工作中发现,因病致贫返贫占全县贫困人口的35.9%。为此,上杭县在今年全面启动健康扶贫保险的基础上,又在全省率先实行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均衡化政策,为阻断因病致贫返贫上了“双保险”。
  “大病医保‘三保合一’均衡化的实施,将切实减轻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大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虽然为此上杭每年需花费不少资金确保该项工作的全覆盖,但这钱花得值!”上杭县委书记傅藏荣说,“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惠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福建日报11月29日第02版 记者 张杰 通讯员 林斯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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