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上杭在全省率先实施健康扶贫保险 破解因病致贫
63岁的刘高寿是上杭县才溪镇中兴村村民,靠做泥瓦工每年有1万多元收入,既要供养年老体弱的妻子,又要负担女儿的学费,生活拮据。2015年,他患了白血病。“2016年治病花了22万多元,扣除医保报销自己还要承担5.2万元。”他说,当时,这5万多元让自己愁得无法入睡,最终四处借债才凑齐,这也让本就贫困的家雪上加霜。
2016年10月,上杭县在全省率先实施健康扶贫保险。得益于这项政策的实施,刘高寿报销了4.6万多元,加上其他政策补偿,他自己花的医疗费基本为零。“健康扶贫保险不仅救了我的命,也给了我战胜病魔和快乐生活的勇气。”他说。
去年,上杭建档立卡贫困户有7298户19926人,其中有2620户8102人属因病致贫,分别占全县贫困户总数的35.9%,占全县贫困人口40.7%。此外,通过调研发现,上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9926人,占全县总参合人数的4.62%,但贫困人员群体的补偿人数、补偿总金额、人均基金使用、民政救助和大病补助等指标,均大大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从补偿人数占比和人均基金使用可以看出,上杭贫困人员的发病率高,而且医疗费用为全县平均水平的2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成为当地脱贫攻坚战役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如何避免扶贫对象因病返贫、无法脱贫?为此,上杭创新机制,制定健康扶贫保险实施方案,由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负责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杭支公司承办,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出院时间为准),并建立一支专业化理赔队伍,专门负责健康扶贫保险。
健康扶贫保险由商业医疗保险和住院津贴保险两项组成,以当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脱贫对象除外)为主。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生病住院时,除享受以前的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外,还可享受商业医疗保险,发生住院费用时(含特殊门诊),保内费用剔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民政救助后,个人承担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二级及以上医院90%标准报销,每人累计最高限额20万元。同时,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还享受住院津贴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入住医疗机构治疗,按二级医院30元/天、三级及以上医院50元/天的标准给付住院津贴保险(最长180天),每人累计最高限额0.9万元。
据上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袁晴元介绍,2016年,共有2669人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报销金额共计678.7万元。全县因病返贫1096户3337人在2016年底实现脱贫,占全县脱贫户的26%。
去年,上杭茶地镇久太村四组村民吴玉兰因患放射性直肠炎在省肿瘤医院住院,医疗费花去2.8万元,在基本医保和健康扶贫险报销后,自己只花了3000元。临城镇动城东村潭四组村民钟秀莲因颅骨缺损修补在龙岩市第一医院住院,2016年医疗费共花3.8万元,基本医保和健康扶贫险报销了2.4万元。
得益于健康扶贫保险,去年,吴玉兰和钟秀莲成功脱贫。袁晴元说,健康扶贫保险的主要作用,一方面直接帮助部分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实现脱贫,另一方面也为贫困人员减轻了经济负担,防止贫困加剧。
近日,《福建省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印发,方案意在发挥医疗和保险叠加政策效应,进一步减轻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上杭经验”作为此方案的主要参考样本,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实行。(记者 戴敏 通讯员 林斯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