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民政局“四招”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上杭县民政局立足实际,从加强低保兜底、开展医疗救助、做好临时救助和项目建设四方面入手,深入推进精准扶贫。
低保兜底助脱贫。一是精准认定。明确认定条件,按照省市县政府规定,全面落实农村低保提标工作,以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作为认定低保的三个依据。二是精准建档。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制度,做到县乡村低保工作资料档案内容齐全完整,不得随意涂改;档案整理统一规范,不得随意变更;档案保存安全有序,不得随意销毁。建立健全低保家庭审批材料一户一档制度。三是精准核对。县乡村对现有的已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的对象和提标后新申请的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和清理,通过信息化比对和逐村逐户调查,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进行核查,查看是否符合救助申请的准入条件,努力做到符合条件的家庭一个不能少,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得享受。四是精准发放。从2016年1月起,全县低保资金统一由县民政局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上杭农村商业银行每月10日前将低保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形成正常发放机制。同时,认真开展低保资金结存清查清理工作。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定期对乡镇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长效机制。五是精准管理。健全低保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管理。
医疗救助济脱贫。上杭县民政局对全县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民政特殊困难建档人员,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享受民政医疗救助,通过医疗救助扶助困难群众脱贫。
临时救助保脱贫。在临时救助方面,按全县总人口人均7元标准筹集临时救助金,对因灾因病突发意外伤害致贫的贫困家庭,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同时,积极开展 “救急难”工作,对因“灾害、突发事故、重大疾病、子女入学”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贫困户,给予3000-5000元的一次性生活困难救助,缓解本县居民暂时性困难,较好发挥“托底线”作用。
项目建设扶脱贫。一是从2016年起至2020年上杭县财政每年预算资金460万元,用于兴建农村幸福院。补助资金和省定标准一样,每座补助资金23万元。使农村幸福院真正成为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有益补充。二是抓好一项落地建设项目。即投资4000万元,在古田兴建闽西古田光荣院,全力推进脱贫攻坚项目落地建设。三是策划一批脱贫攻坚项目。拟从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方面捆绑策划一个3千万至一亿元项目。拟从养老、殡葬方面策划一个一亿元以上项目。目前,正与上级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对接项目政策。
(上杭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