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考评奖惩制度
20.12.2016 09:05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制度规定:对年度内辖区水上交通安全无事故且目标管理考评达标的乡镇给予奖励,对所在乡镇及责任部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措施不力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惩罚,第一次对乡(镇)、部门分管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对乡(镇)、部门给予警告;第三次对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失职、渎职造成责任事故的,按职责区分追究责任。制度还规定,对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实行与年度绩效考评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制。(上杭县安监局范建强)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2016 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