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安监局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提出三点要求

06.01.2017  00:02
  

  为了进一步的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优化执法程序,提高群众满意度,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保持在数字“”,上杭县安监局对此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要求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保证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遇到行政争议坚持调节优先、查清事实、有错必纠,积极采取稳妥的措施避免矛盾激化。

  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想方设法拓宽申请渠道,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了解掌握行政复议方法,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充分认识到行政复议制度所带来的维护权益和便利便捷的好处,使之遇到行政争议时主动选择这一解决方式,让行政复议成为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稳定社会的一个重要途径。

  三是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引导当事人自愿和解或组织调解解决争议。(上杭县安监局    廖文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