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古田法庭妥善化解家事矛盾
22.04.2019 21:50
本文来源: 法院
“法官,快判我离了吧!”今年1月,小邱的妻子小俞向古田人民法庭提交了起诉状,要和小邱离婚。
“我在做庭前调查的时候,周边群众都觉得他们是冲动了,平时还是很恩爱的。”林建才发现当事人小俞和小邱有感情基础,双方在婚后还育有两孩,家庭生活较和谐美满,虽然双方因为家庭琐事偶尔发生争执,小邱甚至还采取了一些过激的手段,但如果双方加强沟通、求同存异,仍然有可能恢复原来和如琴瑟的夫妻生活。如果草率的判决离婚,不仅会伤害双方家庭,而且对年幼的两个婚生儿女的健康成长也极为不利。于是,林建才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前来调解,了解双方的想法,希望化解矛盾。
基于这些考虑,虽然本案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林建才却没有简单粗暴的加以裁判,而是仍然不厌其烦地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对双方婚姻感情生活的中肯评判、对小邱不当行为的严厉批评、婚生儿女的健康成长等方面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通过林建才巧用离婚案件的冷静期,让他们的爱得到了深呼吸,终于,双方握手言和,小俞向法庭撤回了对小邱离婚起诉。
“作为一名法官,面对当事人诉求,我们在依照法律作出裁判的同时,除了要注重裁判有可能带来的社会效应外,还应当考虑到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尽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争取让案件案结事了。”林建才说。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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