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法院实地调查促撤诉 务实作风获称赞

24.04.2020  21:00

4月16日,上杭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前往上杭县工业园区,实地调查一起钢结构厂房建设合同纠纷案件,了解双方诉求的具体情况。

原告鑫宏祥公司诉请返还施工承包合同保证金15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被告本恒公司辩称,鑫宏祥公司违约将工程转包给没有钢结构厂房建设资质的第三方,工程管理混乱,一拖再拖,致使本恒公司的项目一直不能投产,给本恒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本恒公司提起反诉,诉请鑫宏祥公司赔偿厂房租金损失40余万元。第一次庭审后,鑫宏祥公司撤回起诉。

为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到本恒公司现场查看厂房建设情况,了解双方争议原因,对厂房存在的问题拍照取证。同时,为帮助企业尽快走上正轨、复工复产,法官热心地帮助企业梳理面临的实际问题,提供针对性法律咨询意见。经过承办法官深入细致地释明相关法律关系,企业主表示要撤回反诉申请,并连连称赞法官务实、接地气的工作作风。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