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民法院司法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
法治化是实现市域治理的必由之路。上杭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跟紧时代步伐,凝心聚力集“五福”,为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近年来,上杭法院先后被最高院评为“全国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连续四届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并记集体二等功。2020年以来,上杭法院5个集体、21人次获得县级以上荣誉,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综合性工作先进集体,管辖的古田法庭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
爱国福:
坚持党建引领保障
传承红色基因,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上杭法院积极探索“党建+解纷”模式,积极推进诉源治理。一方面挖掘特色资源,释放群众自治力量,邀请老红军、老党员,以苏区精神、客家祖训、党性党情释法说理、情感感化,让说话有份量、处事有办法的群众身边人来调处群众身边矛盾,释放群众自治自理的智慧和力量。2020年以来,指导、参与人民调解案件143件。另一方面立足本土实际,“共建”带“共治”,与社区、景区、工业园区、校区、村区共建,实现力量汇聚,共探多元治理。
2020年9月4日上午,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古田法庭办公室响起,庭长林建才接听电话后急忙赶到坐落于主席园脚下的新时代红古田“枫桥经验”实践站。原来,景区接到游客投诉称,景区内的照相从业人员廖某未经其同意擅自对其拍照。古田景区接到投诉并经调查核实情况后,在对廖某进行批评教育的过程中,廖某产生抵触情绪,双方因此产生争执。了解事情经过后,林建才耐心、细致地向廖某分析事情的利弊,同时建议景区加强规范化管理,提升照相从业人员的文明服务意识。最终,纠纷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官驻村任委员、入区当顾问,确保纠纷就地化解。2020年以来,为辖区社区、景区、工业园区等共建单位化解矛盾纠纷80多起;“强化党建引领,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入选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
富强福: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12月10日,一面题有“公正廉洁护民企 优化营造好环境”字样的锦旗送到了上杭法院法官廖华东的手里。当事人表示:“我真正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的公平、正义,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2020年4月16日,民事审判庭庭长张春明带着书记员前往县工业园区,实地调查一起钢结构厂房建设合同纠纷案件,了解双方诉求的具体情况。原告鑫XX公司诉请返还施工承包合同保证金15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被告本X公司抗辩称鑫XX公司违约将工程转包给没有钢结构厂房建设资质的第三方,工程管理混乱,一拖再拖,致使本X公司的项目一直不能投产,给本X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本X公司提起反诉,诉请鑫XX公司赔偿厂房租金损失40多万元。第一次庭审后,鑫XX公司撤回起诉。
为进一步了解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到本X公司现场查看厂房建设情况,了解双方争议原因,对厂房存在的问题拍照取证。同时为帮助企业尽快走上正轨、复工复产,法官热心地帮助企业梳理面临的实际问题,提供针对性法律咨询意见。经过承办法官深入细致地释明相关法律关系,企业主表示要撤回反诉申请,并连连称赞法官务实、接地气的工作作风。
“上杭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推行的这个‘五区三化’工作法很有效,巡回服务现场调解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纠纷,使很多纠纷不用进入司法程序就在园区内得到解决,法官提供的有关用工、生产、投资方面的法律风险评估服务也让很多企业主赞誉有加。” 蛟洋工业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少东这样评价司法服务站的工作。
近年来,上杭法院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办案理念,开通“商事纠纷绿色通道”,对受理的商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2020年审结商事案件1996件。
和谐福:
定分止争护稳定
上杭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以更加积极有为的司法作为保障民生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审结民事案件3043件。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与14个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5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查、庭审查清、判后回访机制,提炼家事审判热心、耐心、公心、细心、良心的“五心”工作法,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继承等各类家庭矛盾纠纷449件。
2020年10月13日,上杭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妻子因为与丈夫聚少离多以及丈夫教育孩子时方式较粗暴等原因致夫妻感情破裂而起诉离婚。案件受理后,法庭委托家事调查员参与案件调查和调解工作。家事调查员了解到,双方都同意离婚,争议焦点在于儿子的抚养权问题上。承办法官认为只要处理好抚养权的问题,纠纷就能比较好地化解。最终,双方达成自愿离婚协议,儿子由男方抚养但随女方生活至初中毕业,初中毕业后至18周岁则随男方生活。案件调解后,双方都比较满意。
该院弘扬“才溪乡调查精神”,充分发挥家事调查员的作用。2020年家事调查员参与案件调查86件,发出人身保护令2份。稳控排查,推动矛盾纠纷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积极开门接访,倾听诉求,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涉诉信访件46件。
友善福:
营造崇德向善风气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上杭法院立足于审判职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的说理过程,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举。双管齐下延伸法治触角,采用线上“云课堂”、“两微一端”、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宪法》《民法典》以及食品安全、预防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性侵害、禁毒等法治宣传活动46场次。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见义勇为免责、网店等虚拟财产可以继承……”《民法典》颁布以来,上杭法院“法治宣传队”进乡村、校园、企业、社区、军营、机关举办《民法典》新规宣传讲座,详细解读《民法典》在物权、财产权、人身权、侵权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创新亮点,倡导自觉提升法治素养,宣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文明观念。
成立“法治宣讲队”,开展“审判案例”大宣讲活动,根据不同宣讲对象定制“法治套餐”。2020年以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2场次,免费赠送《民法典》读本350册,拍摄《民法典》普法短视频,选取审判执行工作中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以面对面的方式解析案件实体、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群众积极向上向善,法治思想根植于心、履践于行,形成崇德向善的法治风尚。
敬业福:
建设过硬法治队伍
上杭法院秉承“为民服务孺子牛、发展创新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的精神,积极建设干净、忠诚、担当法治队伍,激励干警在新时代有新的担当、展现新的作为。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培育人才,大力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3年来,上杭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涉黑涉恶案件21件113人,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5年以上有期徒刑42人,实现“案件清结”目标;累计生效财产刑罚5742万元,移送执行90件,执行到位2314.33万元,强力推进“黑财清底”;就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加强反洗钱工作等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9份,均得到采纳并促成问题整改和工作规范,有效助力“行业清源”。
简单的数字背后深藏着艰辛与苦累。“办理专项斗争以来龙岩市涉黑第一案,我们这个合议庭连续奋战了65天,庭审持续了8天、每天超过10小时,当庭宣判后5天内完成了258页共计17万余字的判决书。”回忆起办理涉黑案,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吴胜佳一脸平静地说道。
“我们的刑事审判庭是一支凝聚力强、战斗力强的队伍,审判质效、综合工作都在全院前列,各项指标做到了齐头并进,体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分管领导丘福琴这样评价。
同时,加强岗位练兵,对36名干警进行岗位轮换,推进人才梯队建设;实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完善审判权利制约监督体系,通过重点突出、实用解渴的专业化培训,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市域治理法治化提供人才保障。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