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人大常委会有效作为 助推美丽上杭建设

18.09.2014  13:35

上杭县于2013年底顺利通过了省级生态县的考核验收,向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近年来上杭县实施“一江两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集镇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家园清洁行动”项目等一系列生态建设项目,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5.1%、城区绿化覆盖率提高至41.13%。这与上杭县人大常委会近年来的加强生态方面的监督,依法作出相关决定决议是密不可分的。

规划引领生态建设

2012年上半年,为做好审议批准上杭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准备工作,常委会主动提前介入,先后组织召开了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会,收集代表对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建议意见,对生态县建设规划进行认真审查,对促进规划顺利实施,扎实推进生态县建设,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目标实现;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创建实效等建议。2012年6月,常委会认真审议县政府议案,依法作出决议,批准上杭生态县建设规划,规划并从上杭实际出发,提出了产业生态体系、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体系、生态人居与文化体系等重点建设任务和对策措施,规划了生态村镇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生态恢复、生态工业、农业、旅游建设、生态人居与生态文化建设、“一江两河”治理、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提供有力保障。

监督推进决议落实

去年7月,为检查监督常委会关于生态县建设规划决议的落实情况,推进美丽上杭建设,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生态县建设情况,视察组深入乡镇,实地察看生活饮用水源环境保护、黄潭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等情况,了解了城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企业环境信息在线监控等情况,对视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县政府要加强生态县创建工作统筹协调,着力突破重点难点,特别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项差距较大的约束性指标,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黄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步伐,重视加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全力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抓好人大决议和视察建议的落实,开展“美丽上杭”、“美丽乡村”建设,启动了“一江两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制订了《上杭县黄潭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黄潭河流域的水质长期处于四、五类,甚至劣五类,被称为青山中的一条臭水沟,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也反映强烈,县政府决心用三年时间进行综合整治,使黄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三类水质标准。

持之以恒出成效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遍的民生福祉。上杭县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早于2009年,为加强对古田会议旧址群和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纪念馆等红色圣地生态环境保护,树立和维护上杭原中央苏区县的良好形象,打响红色品牌,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古田、才溪红色圣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上杭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古田、才溪红色圣地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先后经过调研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党政领导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反复修改,最后,提交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全省率先对红色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决定划定了具体的保护区域,确定了保护目标,制定了保护措施,明认真组织实施,大力改善红色圣地生态环境。决定也明确提出“县人大常委会及古田、才溪镇人大主席团要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决定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检查,促进决定的贯彻落实。”为红色圣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保护红色资源、打响红色品牌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古田镇被评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上杭县也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县、中国红色旅游十大景区、全国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示范县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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