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创新见义勇为保障机制

12.10.2015  15:21

  闽西新闻网讯(记者 赵伟 卢桂林 通讯员 林斯乾 唐晓文) “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了我们浓浓的关爱,其实我们只是做了该做的事!”近日,在上杭县学习、推荐、评选身边好人工作推进会上,荣获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入选“福建好人”榜的上陈云腾说。

  近年来,上杭县将传承见义勇为传统美德、传递见义勇为正能量作为推进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全市率先成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见义勇为保险保障机制”,先后被确定为省、市贯彻《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试点单位。2013年,“全省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推进会”在上杭召开。截至目前,该县共有298人次受到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表彰。

  让英雄得到关爱,使正义得以彰显。上杭县每年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奖励见义勇为行为;将购买见义勇为责任保险等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县财每年拨款20多万元,为见义勇为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凡因见义勇为牺牲、伤残的人员最高可获得25万元保险赔偿金、3万元医疗补助金;专门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发动社会各界捐款240多万元,用于见义勇为表彰奖励。

  与此同时,该县优先解决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且受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的住房问题。“这是我们县为大力弘扬正气、推进见义勇为事业的一项举措。”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钟洪章说,如2012年举行的全县保障性住房配售抽签仪式上,优先安排了24名见义勇为模范参加抽签选房,15人解决了住房问题。

  此外,每年春节期间,由上杭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组成的慰问组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家中慰问;每年召开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亲属)慰问座谈会;将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家庭作为优抚重点对象。

  据统计,1990年以来,上杭县涌现出受省级表彰见义勇为先进群体2个、先进个人15人;受市级表彰先进群体10个、先进个人62人;受县级表彰先进群体18个、先进个人2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