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上杭人防办原主任刘忠华三罪并罚 被判入狱

29.07.2016  16:43

  导报讯 (记者 鹏波 见习记者 邬眉 通讯员 立烽 袁英)近日,龙岩市上杭县人民法院对该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人防办)原主任刘忠华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玩忽职守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09 年至2015年春节前,刘忠华任职上杭县人防办主任和上杭县北环路街心花园人防工程、上杭县紫金南路广场公共人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间,其利用审批或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工程发包、监督、验收结算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人防工程承建商、房地产开发商所送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0500元。 2013年8月、2014年1月,刘忠华借“跑项目”名义两次挪用上杭县人防办账户内的人民币各10万元,共计20万元,超过三个月未归还。

  2008年,刘忠华在没有审核相关材料真实性的情况下,即在某房地产公司提交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表中签字审批通过,将原3165.49㎡核定为1995㎡,作为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导致该房地产项目少缴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93639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忠华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应数罪并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受贿犯罪行为;如实供述其挪用公款和玩忽职守的犯 罪事实,在案发前已将挪用的公款全部归还;退回全部赃款,且因玩忽职守造成的经济损失已追回,法院决定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