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人大助力调解中心工作实效明显

17.11.2014  15:45

上杭县人民调解中心能取得这些成绩,离不开县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多年来对司法局的监督和支持!”上杭县司法局局长兼人民调解中心主任伍启文在近日召开的人大代表评议司法局工作汇报座谈会上说道。近年来,上杭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县人民调解中心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助推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抓调研  找问题

上杭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以来,上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多次相关工作调研,对调解中心的职能分工、体制机制创新等提出了大量意见和建议。今年3月,上杭县人大再次组织开展人民调解中心工作专项调研,调研组要求调解中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工作路线,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立足“以法服人、以理服人、以情服人”、“和为贵”工作理念,主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创新调解手段,提升调解品位。要进一步规范多元化解纠纷协调协作机制。建立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组织协调、司法行政具体负责、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机构,健全有关部门联合协作机制。联合有关行政部门、鉴定评估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及调解组织,对重大疑难、跨行业、跨乡镇、跨单位纠纷进行综合研判,协同化解。要进一步发挥纠纷信息指导基层中心作用。调解中心要建立与各乡镇、行业、区域调委会纠纷信息联通机制,通过政府内网和“148”法律咨询热线构建纠纷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纠纷舆情预警,发挥情报中心作用。中心要发挥调解工作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推广调解工作经验,宣传典型成功案例,指导基层调解业务培训,组织调解观摩、开展调解技能比赛等活动,推动全县调解员队伍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提高。

抓整改  促提高

调解中心对县人大调研组的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动员,构筑“四个中心”,整合调解职能。

行调、诉调、检调对接中心。立足衔接配合,主动作为,建立健全行调、诉调、检调三大对接工作机制。在行调对接工作中,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与国家行政机关管理职权有关的民事纠纷,在进入相关机构裁定前,依当事人申请或行政机关移送,先行进入人民调解程序,从而节约了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优化了行政执法环境。在诉调对接工作中,通过立案前法庭调解引导,诉讼中委托、邀请调解,实现调解方式的对接,缓解了审判压力,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促进了当事人和谐解决纠纷。在检调对接工作中,根据被害人谅解,并经司法机关审查符合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的轻微刑事犯罪和过失犯罪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和检察机关移送进行调解。检调对接工作将民事部分纳入人民调解之中,实现了刑事和解,促进社会和谐。

法律服务中心。为更好地提供一站式便民法律服务,调解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弱势群体做到应援必援。中心根据当事人法律需求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对重、特大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理清法律关系,提出解决方案;对涉及纠纷中的重要证据为当事人提供公证证据保全,从而实现全方位服务当事人,促进纠纷及时有效化解。

纠纷信息情报中心。调解中心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行业、区域建立起纠纷信息联通机制,通过政府内网和“148”法律咨询热线构建立体调解网络,及时掌握纠纷舆情预警,发挥辐射联动作用。

调解业务指导中心。调解中心每月编发《上杭县人民调解中心简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指导调解工作深入开展。每年分期分批对乡、村调解主任进行业务培训、组织重大纠纷调解观摩、调解技能比赛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调解技能。

抓成效  出成绩

截至今年6月,上杭县人民调解中心共受理各类纠纷2216件,调解成功2168件,调解成功率97.8%。司法确认1289件,确认率59.5%。2012年,福建省司法厅向全省推广了上杭县人民调解中心工作经验。2013年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委会”。几年来上杭治安逐年向好,社会治安满意率高达96.6%,全省排名第四,矛盾纠纷和上访案件逐年减少,2012年至今三年未发生进京上访和赴省集体访,被评为全省平安先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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