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修订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03.04.2015  11:11

  4月2日,上期所发布《关于印发<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案的公告》。

  根据公告,本次修订将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中的“合约交割月份”由现行的“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1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调整为“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3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

  另外,由于连续交易的开展以及银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不断入市,黄金期货的持仓规模大幅提高,目前黄金期货主力合约日平均持仓已超过20万手,因此将《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黄金期货持仓梯度保证金的启动持仓量基准值由16万手上调至36万手,这不仅是为了及时反映市场变化,也为今后金融机构的不断入市预留了空间。修订后的风控管理办法自2015年4月7日收盘结算时起施行。(朱宝琛)

  (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