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年上半年将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常态化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着力为各类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透明、法治的发展环境。意见提出,到2019年底实现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和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参与覆盖率达到80%; 到2020年上半年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力争比全国提前半年完成当年目标; 比全国提前一年建成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
为实现上诉目标,意见提出,要突出统一规范,夯实监管基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统筹建设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平台。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各部门已经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省级平台整合融合,没有建设的不得再自行建设。建立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在各有关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基础上,制定省级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把与民生关系密切、涉及多部门监管事项、基层重复检查交叉执法发生频率高的检查事项纳入清单。统筹建设跨部门联合抽查“两库”。依托省级平台,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综合性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各省级部门按监管职责分工参与建设,并动态更新维护。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市场监管领域突出问题,聚焦人民群众、消费者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统筹制定联合抽查年度计划。定期不定期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推行“点菜式”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全省性大规模联合抽查活动每年开展1~2次 。要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确保检查效果。
意见强调,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其他事中事后监管手段的有效协同衔接,强化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要与信用监管相联动,把抽查结果信息作为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分类评价的重要依据,依照规定应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的要坚决列入,并据此对违法失信企业生产经营进行限制或禁入,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
意见还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由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省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的组织推进和相关协调、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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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双随机、一公开”的全面推开,将为科学高效监管提供新思路,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战略部署提供重要支撑。(记者 严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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