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厦门市社会救助成效显著

13.07.2016  13:08

  一是最低生活保障。为全市48058户次、85238人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640.15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7560人次,发放低保金3447.0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7678人次,发放低保金1193.09万元。五保供养支出145.57万元。二是医疗救助。修订出台《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全市医疗救助105073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651.6万元。三是临时救助。修订出台《厦门市临时救助办法》。全市临时救助1838户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358.3万元。四是自然灾害救助。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251.8万元,为13万农户办理农户住房统一保险,为373万市民办理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五是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全市救助3145人,其中未成年人108人,护送返乡59人次。

 

(厦门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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