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三项铁规”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许可工作

21.12.2016  22:37
  

      莆田市荔城区“三项铁规”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许可工作。

      一是狠抓硬件落实。狠抓零售网点硬件建设关,严格堆放烟花爆竹不得超过网点面积30%,堆高不得超过1.5米,且每平方米不得超8箱,最大仓储量不得超60箱。要求相邻网点间的间距必须保持在50米以上,网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设施等重点建筑物必须保持在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对缺资金无力建设仓储以及防火、防爆、防雷等安全设施的,坚决不予核发经营许可证,并劝退申请者退出烟花爆竹市场。

      二是严格核发程序。首先由镇街安办把住核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初审关,根据区安办“六条标准”做好经营网点科学规划,对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且不在规划网点内的申请者一律淘汰。其次由区安监局组织监管执法小组实地核实,执法干部对镇街安办上报经营网点申请者,深入实地  ,逐一对培训、网点、安全设施、资金和消防条件等要求,逐一核实过关。最后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通过者,给予核发经营许可证。

      三是加强巡查检查。经营烟花爆竹许可证核发后,区安监局、各镇街组织执法干部加强巡查,严防经营网点安全生产条件滑坡,发现一证多店和异地经营现象,一律收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立即取缔经营网点。近期,结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已组织9次安全巡查,对1家超量存储烟花爆竹的经营网点依法予以处罚,坚决刹住不正之风,抓好辖区内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